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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政策指南(合肥市)

2025/12/15 16: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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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何时做?不服怎么办?

  1.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鉴定?办理退休:在单位参保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所在单位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申请工伤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等伤情相对稳定了,或者规定的停工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了,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单位就应及时向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办理地点:合肥市政务区休宁路1555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C1-C3窗口。
  2. 对鉴定结论不服,有什么办法?如果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如果鉴定作出1年后,伤情发生了明显变化,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二、 关于停工留薪期:时间与待遇

停工留薪期,简单说就是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原待遇的期间。

  1. 时间怎么确定?主要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对应确定。多部位受伤:以受伤最重、所需恢复时间最长的部位为准,时间不累加。伤情未在目录中:一般以临床治愈或伤情稳定为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长多久?能延长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特别严重,可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申请延长,经确认后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逾期未申请,到期自动终止。
  2. 待遇怎么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工资计算基数为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平均计算)。
  3. 需要护理怎么办?如果需要护理,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安排护理或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三、 关于工伤待遇:怎么领?能领什么?

  1. 鉴定后,伤残待遇去哪申请?已参保职工:直接到工伤保险经办窗口办理。未参保职工: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建筑工地职工:已参保项目的职工,联系总包单位备案后办理;未参保项目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工地公示栏有施工单位信息)。
  2. 伤好了或没评上级,还有待遇吗?有的。即使伤愈或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仍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

四、 关于鉴定现场:一定要本人去吗?

  1. 现场鉴定必须本人到场吗?原则上需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调整时间。对于伤势危重、行动不便的职工,委员会可以提供上门鉴定或委托鉴定等服务。


温馨提示

  • 以上信息基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旨在为您提供清晰指引。
  • 具体办理时,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有个案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相关部门(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等官方平台查询最新信息。
  • 保留好所有相关医疗记录、认定文书和鉴定结论,这是您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希望这份解读能让复杂的政策变得更清晰,在您需要时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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